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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了一部在豆瓣上评分很高的影片,那就是《我不是药神》。据说这部影片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总之看过之后还是感触挺深的。

      电影讲述了一位药店店主从印度代购开始贩药敛财之道后良心发现的故事。混迹于街头的印度神油店老板称勇,从一个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贩,一度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卫”的独家代理商,在赚钱与救治病人的过程中与病患和病患家属产生了一系列情感纠葛,最终面对道德困境,回归人性救赎的人道路上,用善良和正义给病人带来温暖和希望的故事。

      这部其实片子很"美".美就美在真实、美在闪耀着人性的光辉。男主是一个小人物,当然逃不出生活的重重压力。但他为了救人,敢于舍财,甚至不惜冒着坐牢的巨大风险,这是一种人性之美、一种希望之美。这部片子也让我感觉到很"痛".这部片子里,我们虽然有时感觉不那么舒服,但几乎找不到任何人的硬伤,似乎每个人都没有错。作为警察,需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作为药企,需要盈利,需要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作为患者,他们有生存的神圣权利;作为卖药的人,他们不为骗、不为贪,只为积德行善,将药卖给需要的人。

      看完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那就是如何看待"法与情"的关系。法律在调整诸多社会关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人类把关乎公共、共有的利益内容写入法律,恰恰就是为了维护这个社会基本的良知和秩序,让这个社会保持最基本的温度。那么,作为法律,就应该从宏观的角度去展示社会的大爱,应适当考虑人伦和人类最基本的道德情感。如此来看,"法"与"情"在战略层面上并不应该产生激烈的冲突。因此法律应该做到可能范围内的兼而顾之,尽管这个度很多时候并不好掌握,但方向总没有错。试想,如果一部法律不能给人以希望和安全,那么法律本身的定位和价值将发生动摇。至于我们平时里经常说的什么"法不容情",主要指的是我们的私人情感、好恶不能加诸法律之上,成为裁定善恶曲直的标准,而并非不考虑道德和良知的因素。

       其实,有些事情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多面体"。站在不同的角度,甚至会有截然不同的认识。比如,我们痛恨这个跨国药品企业定价过高,没有社会良知和道德。但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这个公司为研发这个药品所投入的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他们势必是要收回成本的。再比如,国家制定关税和药品纳入医保的问题。试想,如无关税,民族药企无法健康发展,到头来损害的难道不是我们广大群众的利益吗?药品纳入医保更是要通盘考虑国家财政的能力与必要性。这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远远没有达到那种大范围、高品质医疗服务的保障能力,无奈之下,只能优先选择哪些保基本、保重点的项目。很多很多问题都是历史的、都是阶段性的,很多时候,无关意愿、情感,只是能力达不到,无奈也罢,愤怒也罢。

      此外,还要明白一点就是法律是有自己的定义域和区间的,它并不能调节所有的社会矛盾,或许当社会之间的矛盾突破到一定极限后法律才会介入。

      人生之路漫漫,很多小人物在时代的洪流之中,总是显得那么无力。在命运的轨道中,常常动弹不得。但是,人人生而平等,我们都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在命运和不幸面前,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弱者。也许是因为出身不好、生存环境不佳,也许是遗传或者遭遇重大变故,又或者是疾病无法治疗。但无论是哪一种不幸,都值得同情。谁又能保证明天的自己不是今天的他们?

       人生已经如此艰难,愿我们能够守望相助,在法律之外,还存一颗道德之心。比如药企在收回成本之后,是否可以考虑大幅度降低价格呢?这无关法律,是一个责任和道德的问题。

       我在想,也许这个社会还有自己的问题。法律和道德就是社会的"格列宁".愿这个世界的所有法律、规则都能够跟得上社会的发展节奏,否则,这个差值可能就要用我们的痛苦来补齐了。

       最后说这部片子的演员吧。他们在拍摄过程中所展现出的敬业精神,让我对青年演员、国产电影、小成本电影有了更加积极乐观的认识。也让我们对未来国产电影的发展充满了希望。社会需要通过这样的影片来映射社会现象,这样才会引领人们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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